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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利润总额30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2%=36万元,,通过公益性组织向贫困区捐赠物资38万元,,再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要调增2万元,贫困区捐赠的38万不应该是全额扣除吗???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2 04/0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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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只能扣除限额内的36 发生了38 所以多的2要纳税调整啊
2022 04/04 13:00
84785014
2022 04/04 13:08
好的,谢谢老师!脑子里有印象说是通过公益性组织向贫困区捐赠物资是据实扣除,原来是要按利润总额的12%
84785014
2022 04/04 13:10
如果题目明确是用于贫困区脱贫的,也有相关的证明属实的,这是按据实扣除还是一样要按利润总额的12%
bamboo老师
2022 04/04 13:4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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