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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60号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金额啊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2 04/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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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营改增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政策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
2022 04/04 15:16
84784984
2022 04/04 15:18
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这个,起征点 是多少?月2万?季6万么
郭老师
2022 04/04 15:19
是的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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