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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制造业销售新冠试剂盒简易计税,出口免税,这个依据什么政策?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2 04/0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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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现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保险公司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增值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减不完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办理退税。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五、自2019年8月20日起,将第一条“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修改为“”。 六、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
2022 04/0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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