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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组成员A认为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呈正向关系,如果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就越少。 (2)项目组成员B认为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两者不可分割的交织在一起,所以不能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单独进行评估。 (3)项目组成员C认为,为将审计风险模型中的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需要降低检查风险,同时需要降低重大错报风险。 (4)项目组成员D认为因为评估的存货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所以只对存货实施控制测试,不实施实质性程序。 (5)项目组成员E认为检查风险不可能降低为零。 要求:逐一判断各个项目组成员的观点是否恰当。如果不恰当,说明理由。

84784986| 提问时间:2022 04/0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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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答案】 (1)不恰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呈反向关系,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越低,所需的审计证据越多;反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越少。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既可以对两者进行单独评估,也可以对两者进行合并评估。 (3)不恰当。审计风险模型中的重大错报风险是评估的,为将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低水平,如果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高,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多做程序来控制检查风险。 (4)不恰当。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有多低,注册会计师都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程序,比如存货监盘,一般是必要的审计程序,不能省略。
2022 04/0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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