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1日甲公司开工建设某住宅小区,至2019 年8月31 日全部竣工决算。甲公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发成本中地价款为10000 万元,土地面积为15000 平方米,可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40000 平方米。2019 年 9 月甲公司销售收入为 29 000 万元,销售建筑面积为 21 800 平方米。 要求:对甲公司销项税额的抵减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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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本次销售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价款=10000✘21800/40000=5450万元
本次销售可抵减销项税=5450/1.09*0.09=454.17万元
2022 04/10 22:27
图图*老师
2022 04/10 22:28
借:银行存款 2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44.5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包含地价和建筑物成本)
图图*老师
2022 04/10 22:29
没有告诉当期进项就没有减,销项税就是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