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在哪里作废?

84785025| 提问时间:2022 04/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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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操作。
2022 04/11 17:04
84785025
2022 04/11 17:07
没有作废老师
朴老师
2022 04/11 17:19
电子税局客户端没有吗
84785025
2022 04/11 17:21
嗯嗯您看我给您发的截图,没有作废入口呀
朴老师
2022 04/11 17:32
同学你好 那这个可能各地不一样 你直接问你们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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