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在哪里作废?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操作。
2022 04/11 17:04
84785025
2022 04/11 17:07
没有作废老师
朴老师
2022 04/11 17:19
电子税局客户端没有吗
84785025
2022 04/11 17:21
嗯嗯您看我给您发的截图,没有作废入口呀
朴老师
2022 04/11 17:32
同学你好
那这个可能各地不一样
你直接问你们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