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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纳稅人,2021年4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购入空调300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96万元、12.48万元。另外支付运费1.09万元,承运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增值税0.09万元。(2)批发空调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8万元,货款已收回。3)零售空调取得零售总额98.4万元,货款已收回。该电器商场2021年4月应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4/1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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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该电器商场2021年4月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8万*13%+98.4万/1.13*13%—12.48万—0.09万
2022 04/13 21:22
84785034
2022 04/13 21:26
你好为什么要减去12.48和0.09呢?
邹老师
2022 04/13 21:27
你好,因为这两个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需要减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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