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150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产品成本10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 (2)2020年9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一张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169.5万元,抵付产品的价款和增值税款。(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 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 3)2020年12月15日,甲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69.5万元存入银行。 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
(1)
借:应收账款 150+19.5=169.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0*0.13=19.5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2)
借:应收票据169.5
贷:应收账款169.5
(3)
借:银行存款169.5
贷:应收票据 169.5
2022 04/15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