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2019年4月5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15000,增值税税额为19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19年11月30日付款。6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以应收乙公司货款为质押取得期限为5个月的短期借款135000元,年利率为6%,每月月末偿付利息。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与短期借款相关的会计分录

84785025| 提问时间:2022 04/15 12:4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借应收账款169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500
2022 04/15 13:04
暖暖老师
2022 04/15 13:04
借银行存款135000 贷短期借款1350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