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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共计13.05万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万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万元。 A.5.25   B.4.71 C.5.2 D.4.76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2 04/1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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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13.05+5+2*2000*0.5/10000)/(1-20%)*20%+2*2000*0.5/10000=4.76(D)
2022 04/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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