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甲科技公司研发人员。王某有两个孩子,女孩7周岁,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男孩1周岁。2021年5月王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23000元,专项扣除4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王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王某工资、薪金所得1-4月累计收入89000元,累计专项扣除16000元,1-4月已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70元。 (2)利用周末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一次,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 (3)出租自有住房一套,不含税租金3300元/月,缴纳房产税66元。本月发生修缮费用900元。 (4)购买的三年期国债到期,取得国债利息6000元。 (5)在丙银行的一年期储蓄存款到期,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750元。 (6)在丁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获得5000元 48、(1)计算王某当月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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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23000+89000-20000-5000-30000)×10%-2520-270
5000×(1-20%)×20%
(3300-66-800-800)×10%
免税
免税
不缴纳
你看一下
2022 04/16 14:42
84785024
2022 04/16 15:00
(89000+23000-5x5000-16000-4000-1x1000x5)*10%-2520-270=3410老师这个式子怎么理解。
陈诗晗老师
2022 04/16 15:16
这是那个工资薪金,就是用你累计的收入减去累计的扣除上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