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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积分兑换做什么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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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当消费积分计划实质是预收账款行为时,比如常见的超市积分达到多少多少,就能兑换纸抽等礼品,在这种情况下适合采用递延收入法进行账务处理。举个简单的例子:甲超市销售了100元的货物,成本为80元,赠送了客户100积分,积分的价值为5元,可兑换一盒纸抽,成本为3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买商品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
递延收益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二)顾客取得赠品时
借:递延收益 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
贷:库存商品 3
(三)失效积分
借:递延收益 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二、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当消费积分实质上是促销活动时,比如顾客可以折扣的方式购买商品,采用这种核算方式比较合理。在发放时不做会计处理,账面上不反映积分的价值,客户使用积分时直接计入使用当期的销售费用。例如:甲商场规定,会员消费500元即可获得500积分并享受8折优惠,李某在达到积分要求后,花费了160元购买了价值200元的商品,成本为150元。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60
销售费用 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如果顾客不参加促销活动则企业无需进行任何会计处理。
三、作为合同负债核算
企业新收入准则中规定,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奖励积分也属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客户行使选择权兑换商品时,通常认为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此时要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负债,在消费者未来行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再计入相应收入。例如:甲商场规定消费500元即可获得价值50元的500积分,在下次消费时可以进行抵扣。账务处理如下:
(一)客户获得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合同负债 50
(二)客户行使选择权或选择权失效时
借:合同负债 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2022 04/1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