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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员(居民纳税人)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为70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每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11月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1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每月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计算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4/1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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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全年工资预交=(30000-5000-4500-2000)*12*0.1-2520=19680 全年劳务报酬预交个税=8000*0.8*0.2*12=15360 稿酬预交个税=40000*0.8*0.7*0.2=4480 特许预交个税=(2000-800)*0.2=240 全年预交个税=19680+15360+4480+240=3976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4500-2000)*12-70000+8000*0.8+40000*0.8*0.7+2000*0.8=182400 全年应纳税额=182400*0.2-16920=19560 退个税=39760-19560=20200
2022 04/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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