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销售其使用过的包装物一批,取得含税收入226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30900元,已知小汽车于2013年6月购进。 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计算甲企业7月应纳增值税额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2 04/16 19:5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销售使用过的包装物,非使用过的物品,也不是旧货,直接按13%征收,就是2260/(1+13%)*13%=260.销售于2013年6月购进的小汽车,这个小汽车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没有抵扣进项税,因此是30900/(1+3%)*2%=600.7月应纳增值税额=260+600=860
2022 04/16 20:08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