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2020年3月成立,2020年9月认定一般纳税人,2021年做2020年汇算清缴是小微企业,2021年不是小微企业,请问2022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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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截止到六月底之前,按照20年汇算清交来的
符合
2022 04/18 21:32
84784951
2022 04/19 00:49
具体是哪个政策?
郭老师
2022 04/19 07:3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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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一)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