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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区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商场销售粮食白酒15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25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甲企业加工散装药酒3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0.4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将收回的散装药酒取出500公斤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30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计算本月该酒厂应纳消费税。

84785026| 提问时间:2022 04/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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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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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业务1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 (300+25+20)/1.13*0.2+15*2000*0.5/10000=62.56
2022 04/19 16:25
暖暖老师
2022 04/19 16:25
业务2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20+5)/(1-0.1)*0.1=2.78
暖暖老师
2022 04/19 16:26
业务3应交消费税的计算300*500*0.1=15000=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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