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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 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1 500元;另外,王某2019年2月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收入3 500元。 [18 000×12+3 500×(1-20%)-60 000-2 800×12-1 500×12]×10%-2 520 为什么是用1-20%不是用减去八百呢

84785044| 提问时间:2022 04/2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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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4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他的兼职不是收入没有超过4000元吗
2022 04/21 15:10
小万老师
2022 04/21 15:11
同学你好,计算综合所得的时候(就是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劳务报酬不区分是否超过4000,都是按照收入*20%作为费用减除。只有预缴的时候才区分不超过4000是按800减除费用,超过4000是按收入*20%作为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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