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出租包装物,不是把自己的包装物出租出去,然后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是想租我的东西去用就先付押金,那收取的押金为什么是计入“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而不是“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取不是对应收款吗,为什么反而是付款??其他应付款

84785013| 提问时间:2022 04/23 15:0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收的押金,收取后,将来包装物还回来,押金 是需要给对方退还的,所以收款方是 计入其他应付款中,就是将来要支付的款项;而付款方是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将来要收回的款项;
2022 04/23 15:04
84785013
2022 04/23 15:04
哦哦!好的,谢谢
立红老师
2022 04/23 15:29
不客气的,祝您 学习愉快 ;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免费资料

      下载APP快速提问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