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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卷烟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 初, 甲发出烟叶65 000元委托乙加工成烟丝。9月 末 烟丝加工完毕,甲卷烟厂收回烟丝, :,支付加工费 60 000元、增值税7 800元, 同时支付烟丝的消费税 2021年10元, ,甲将收回的烟丝全部生产卷烟,共计 300个标箱。 ’10月份, ,甲将300个标箱的卷烟全部售 出, 每条不含稅价20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30%, 卷烟每箱250条,甲类卷 烟(56%+150元/箱) 乙类卷烟 (36%+150元/箱)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 (1) 计算乙卷烟厂代收烟丝的消费税 (即甲支付烟 丝的消费税) 。 甲卷烟厂销售卷烟的消费稅 (3) 甲卷烟厂2021年11月初实际应上缴的消费税。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2 04/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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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是 (65000+60000)/(1-0.3)*0.3=53571.43
2022 04/26 14:07
暖暖老师
2022 04/26 14:08
2.卷烟厂销售卷烟的消费税是 300*20*250*0.36+300*150=585000
暖暖老师
2022 04/26 14:08
3实际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585000-56571.43=5284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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