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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使用设备计提折旧,会计和税法的区别

84785042| 提问时间:2022 04/2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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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会计规定:除以下情况外, 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022 04/2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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