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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复核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价格公式中:(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率) 我有点不不太理解:其中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不是=应纳税额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2 05/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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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这是对复合计税的消费品,如白酒才适用。
2022 05/05 16:30
84784985
2022 05/05 16:30
应纳税额/(1-消费税税率) 得出的数据我感觉有点毛病
文文老师
2022 05/05 16:36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这不是应纳税额。是含从量消费税不含从价消费税的组价
84784985
2022 05/05 16:48
我说的是,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e是按量计算的应纳税e
文文老师
2022 05/05 16:54
是含从量消费税不含从价消费税的组价/(1-消费税税率) 得到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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