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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餐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一批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6 160元,包装费9 040元。 (2)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加工费8 000元,原材料成本20 000元。乙企业当月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的零售价为56 500元。 (3)委托加工的筷子收回后将其简单打磨、包装后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 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请问销售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2)请计算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回时应纳消费税税额。 (3)计算餐具厂销售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时应纳消费税税额。

84785010| 提问时间:2022 05/0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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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请问销售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 (36160+9040)/1.13*5%=2000
2022 05/06 14:38
暖暖老师
2022 05/06 14:38
(2)请计算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回时应纳消费税税额 (20000+8000)/(1-5%)*5%=1473.68
暖暖老师
2022 05/06 14:39
(3)计算餐具厂销售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时应纳消费税税额 100000*5%-14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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