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是填在这栏吗?

84784952| 提问时间:2022 05/1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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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你这边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了么
2022 05/11 18:59
84784952
2022 05/11 19:04
是其他应收款_个人的收不回来了
小小霞老师
2022 05/11 19:09
你好,是的呢,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 税务处理 参考法律文件,有如下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注意一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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