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甲提供的材料成本为49000元,支付给乙加工费5000元,因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在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取得了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650元,加工的该应税消费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甲收回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后,4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60%用于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0元。该委托加工产品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乙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及账务处理如下: 乙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1)乙企业在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9 000+5 650)x10%=5 465(元) 借:应收账款 账务处理题干中都有 要求:1.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企业应补(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调整相关账项。 2.请指出消费税的三个组成计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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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是
(49000+5000)/(1-0.1)*0.1=6000
补交消费税6000-5465=535
2022 05/12 00:23
暖暖老师
2022 05/12 00:24
借应收账款53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35
暖暖老师
2022 05/12 00:25
借应收账款5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