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市居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60万元,出租专有技术使用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全年销售成本34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30万元;期间费用1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3万元,广告费750万元;营业外支出12万元,其中交通罚款1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对农村小学直接捐赠了3万元用于翻新校舍,对关系单位赞助支出4万元(非广告性质,而且与生产经营无关);本年用自产货物对外投资,同类货物不含税售价80万元,货物成本52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要求计算以下数据。(1)2019年该居民企业的会计利润;(2)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该企业本年度的应的税所得额;(6)该企业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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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
会计利润=6000+160+50-3400-330-1000-12+80-52=1496
2.业务招待费限额1(6000+50+80)*0.5%=30.65
限额2:33*60%=19.8
调增(33-19.8)=13.2
3.
广告费限额=6130*15%=919.5
实际额750,不需调整
4.营业外支出
调增1+4+3+4=12
5.应税所得额=1496+13.2+12
6应纳税额=上面的所得额*25%
2022 05/1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