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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筑业在哪种计税方式下收到分包单位的普票是差额申报增值税?

84784951| 提问时间:2022 05/13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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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1、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建筑工程老项目;   2、新项目中的甲供工程;   3、新项目中的清包工;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除此之外,无论是建筑业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如果属于异地工程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时,也涉及到差额后预缴问题,即建筑业异地预缴,需要按照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分别按2%(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2022 05/13 07:13
84784951
2022 05/13 08:35
老师,那一般计税下收到分包单位的专票,是直接抵扣,就不用再差额申报增值税了吧?
钟存老师
2022 05/13 09:39
那一般计税下收到分包单位的专票,是直接抵扣,就不用再差额申报增值税了吧? 是的
84784951
2022 05/13 09:41
好的,谢谢老师
钟存老师
2022 05/13 09:51
不客气 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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