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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过期药品报损,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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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若之前药品抵扣过,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过期,是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
2022 05/14 19:33
84784990
2022 05/14 19:34
是抵扣过,但是我们这边是直接在仓库过期的
文静老师
2022 05/14 19:49
如果是管理不善,需要进项转出
84784990
2022 05/14 19:50
那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销售药品行业,这个是到期没有销售完的,这个算管理不善吗?
文静老师
2022 05/14 20:19
对于管理不善,您可以参考
1.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3.您这种情况和1类似,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您可以不转出,税审若要调整再调整
84784990
2022 05/14 20:32
好的,谢谢老师
文静老师
2022 05/14 20:33
不客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