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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这个算年假的计提分录,是相当于正常计提工资以后,额外再把年假的几天计提为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缺勤吗?它为啥只计提1.5天的?不应该是✖️2天吗。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2 05/1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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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同学,你好 第二年50名员工享受6天半(6.5天)假期,是因为今年应休5天,只休了3.5天,从而增加了第二年休假天数 应补提(5-3.5)*50*300=22500工资
2022 05/14 21:19
84784970
2022 05/14 21:36
"2×16年,如果50名职工均享受了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 则2×16年确认的工资费用应扣除上年度已确认的累计带薪费用。"老师我问下这段话对应的分录应该是什么阿?之前已经做了 借:管理费用 22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缺勤。那使用了的分录是什么呢
文静老师
2022 05/14 21:45
假设1天1元,每年5天年假,可结转下年度 ①15.12.31,累积带薪缺勤确认 借:管理费用 5 贷:应付职工薪酬 5 ②16年度,行使了累积带薪缺勤权利,上年的5天,本年的 5天 工作355天—-支付365 16年度正常工资计提360(扣除上年度已确认的累积带薪 缺勤) 借:管理费用 3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65(差额5已在15年度确认) 贷:银行存款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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