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2020年度会计账面利润190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47.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业务内容如下: (1)全年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 (2)全年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300万元,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70万元,经核定企业全年的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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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工费经费限额=150*2%=3不调整
教育经费限额=150*8%=12不调整
福利费限额=150*14%=21调增3万元
广告费限额=2000*15%=300不调整
业务招待费限额1=2000*0.05=10限额2=70*60%=42
调增60万元
捐赠限额=190*12%=22.8不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190+3+60=253
应纳税=253*25%=63.25
补税=63.25-47.5=15.75
2022 05/16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