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商业综合体,在和我们租户签订合同,签的主体是他们总公司,但是约定的收款账户又是分公司,就是我们代收他们营业款,次月再返还给他们,但是其中产生的手续费是我们开票给他们,意味着我们要开票给他们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呢,因为他们财务说分公司没有签协议的权利,所以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这个三方协议是不是就可以规避虚开发票的风险呢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2 05/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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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可以签一个协议
2022 05/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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