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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21年2号公告,疫情期间房土两税减免政策。这个具体怎么认定属于减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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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按2020年度数据判断。
你是哪个省份的纳税人?
2022 05/19 07:12
84785005
2022 05/19 07:32
四川省的
84785005
2022 05/19 07:34
我们是2019年12月成立的企业,现目前还在筹建期间,2019年到2022年均亏损,可以享受减免吗
钟存老师
2022 05/19 08:22
你们单位目前属于小微企业吗?
84785005
2022 05/19 08:24
2021年底数据不属于了,但是我们是新建企业一直亏损的
84785005
2022 05/19 08:25
汇算2021就不属于小微了
钟存老师
2022 05/19 08:33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03-11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具体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人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上一年度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二)2019年新注册登记纳税人疫情期间经营亏损的;
(三)纳税人疫情期间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免税期限
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2月起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期间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84785005
2022 05/19 08:41
那就是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了
钟存老师
2022 05/19 09:32
是的
你们单位可以享受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