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这一题里,新增的合同商品与原合同的商品在物理层面是可区分的啊?一个是建造房屋一个是装修房屋,是可以区分的啊?而且新增商品不能反应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这种情况不是重新算单价吗?为什么不是属于第二种情况? 

84784954| 提问时间:2022 05/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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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合同变更日,已提供的商品是已经完工的部分,未提供的是未完工的和新增的(这里题目又强调了新增商品不能反应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虽然教材中说只要不能区分,不管能不能反映,直接作为组成部分)。已提供的和未提供不可明确区分。
2022 05/19 10:22
84784954
2022 05/19 22:39
你说的是什么层面的不可区分?
余余老师
2022 05/20 09:16
什么层面的不可区分是什么意思? 关于建造和装修是否可区分,感觉身边的人大多都认为可以区分,他们做题的时候就直接默认为不可区分。教材或者考试辅导视频中也没讲解为何不可区分。 这是我自己的理解哈:准则中说是要辨别已提供和未提供是否不可区分。你套用这个,已提供的是已经完工的部分建造,未提供的是未完工建造的和新增的装修,并且题目中也说了装修不能反应单独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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