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国居民正小保在甲科技公司任职, 2021年1月-12月每月在该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缴费为4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假设无其他扣除,当月工资月末最后一日发放。 其他收入如下: 2021年5月从乙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分析:正小保取得的上述所得是否应当纳税?如果纳税,应当怎样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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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需要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预缴个税=(18000*12-4500*12-3000*12-60000)*10%-2520=4080
劳务报酬预缴个税=30000*(1-20%)*30%-2000=5200
稿酬预缴个税=(2000-800)*(1-30%)*20%=168
特许权使用费预缴个税=(2000-800)*20%=240
2022 05/1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