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如果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9%税率计算。 我要解决的问题: 1、以上是我查的资料,但不知道不动产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出自国家税务局哪号文件。 2、我单位的房产是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的, 现在我们准备将房屋转让给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求我们按全额收入、税率按5%或税率按9%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同意按差额的5%开票。我们怎么申报?我们实际要交纳增值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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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1.税率是三部门联合出台的2019年39号文.2.你们全额开全额申报即可。差额政策你就不享受了
2022 05/21 12:01
84785024
2022 05/21 17:02
三部门联合出台的2019年39号文没有不动产销售额按9%税率计算应纳税的条文
羽飞老师
2022 05/21 20:55
这个是延续性的,最初的文件是财税2016年36号
84785024
2022 05/21 21:18
开增值税发票给对方,票面增值税税率9%合理还是5%合理
羽飞老师
2022 05/22 08:51
你好,这两个的选择权在你。政策并没有要求必须开5%还是9%。你们开9%交的税多,对方抵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