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专票未抵扣不是销售方申请并开具红字发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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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方未抵扣且未做账的情况下,退回专票才销售方申请并开具红字发票
2022 05/2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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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1 11:08
红字发票是谁申请谁开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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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1 11:09
对方做账了,但未抵扣也是购买方申请吗?那这个两联的蓝字发票怎么处理呢?
家权老师
2022 05/21 11:10
红字发票由销售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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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1 11:18
问题一,不管谁申请,开错的蓝字发票都要销售方收回去作废是吗?问题二,不管谁申请信息表都是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对吗?
家权老师
2022 05/21 11:24
2的说法是正确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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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1 11:40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开出发票未交付及购买方未抵扣且退回的,如果是当月也要开红字发票,不能作废吗?
家权老师
2022 05/21 11:42
是本月直接作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