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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缴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就是2021年1-12月应付职工薪酬中工资薪金贷方计提数,我们公司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那实际发放额是不是填写2021年2月-2022年1月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放数?税收金额应该是等于实际发生额吧?

84785008| 提问时间:2022 05/2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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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是对的,但是税收金额的数据应当和账载金额的数据是一样的。
2022 05/21 17:26
84785008
2022 05/21 17:50
那,比方我计提是100万,实际发放90万,如果税收金额跟账载计提一样的话,这样是不是不用调增了?
大海老师
2022 05/21 17:56
有一个前提条件,多计提的10万,只要在汇算清缴前发放完毕的,就不需要调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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