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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长投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份额时形成的营业外收入,为什么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4785010| 提问时间:2022 05/2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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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权益法下,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相应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但是,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只有在后续处置该项股权投资时才能转回。也就数根据准则原文,对于转回条件的确认,企业具有明确的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持有的意图,预估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处置,则无需就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05/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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