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2021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计算当期增值税额。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 万元;支付相关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18万元。 (2)接受股东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 万元。 (3)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共计 21800元;取得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共计 3090元,其中有309元的客票没有注明员工身份信息。 (4)销售洗衣机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13 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新产品含税售价为7.91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怎么做呀,求答案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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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1
进项税额6.5
业务2
进项税额13
业务3进项税额
21800/1.09*9%+(3090-309)/1.03*3%=1881
2022 05/25 19:27
蒋飞老师
2022 05/25 19:29
业务4
销项税额200*13%=26
业务5
销项税额7.91/1.13*13%=0.91
蒋飞老师
2022 05/25 19:30
进项税额6.5+13+1881/10000=19.6881
销项税额26+0.91=26.91
应交增值税=26.91-19.6881=7.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