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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7年1月1日,甲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作如下变更:(1)甲公司原经营租出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该日由成本模式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日该办公楼的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00万元(系20×6年年底计提的减值)。该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设税法折旧与原会计处理一致。(2)该日将原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的后续计量由成本与市价孰低改为公允价值计量。该股票投资20×7年年初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300万元。要求:编制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分录,并说明如何调整报表项目(可以列出财务报表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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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4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4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4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
递延所得税负债{[3800-(4000-240)]×25%}10
盈余公积1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4.5
(2)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公允价值变动3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6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
贷:盈余公积2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2.5
2022 05/31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