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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是境内游戏研发公司,B企业是境内游戏发行运营公司,C企业是境外游戏推广公司(在境内没有相关办事机构),现在B企业从A企业授权过来发行一款W游戏,B企业又把该W游戏授权给境外公司C在境外推广,那么B企业从境外C企业获取的版权金及游戏分成款(美元),增值税是如何缴纳的?享受即征即退吗?

84785012| 提问时间:2022 06/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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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按正常软件销售缴纳哦,一般纳税人是13%,不享受即征即退,因为政策规定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2 06/02 17:29
84785012
2022 06/02 17:49
但我们不是卖游戏软件,而是让境外C公司去推广游戏,吸引用户充值,然后我们按照用户充值款,按照一定比例分成,比如C公司推广游戏产生用户充值100万美元,按照30%分成,那么境内B公司可以收30万美元,境内类似业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所以境外这这个业务是不是也适用6%缴纳增值税?
鲁老师
2022 06/02 18:36
你好,适用于6%税率,但不适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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