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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的教授,每月工资为10000元,2021年1~12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收入:(1)3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劳务收入50000元。(2)4月份与朋友王某共同出版一本小说,共取得稿酬50000元,李某与王某平分稿酬,各取得收入25000元。(3)5月份购买体育彩票,中三等奖资金6000元。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6/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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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1)审稿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李某3月份审稿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应当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并计算各预扣预缴的税款。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
2022 06/08 10:52
小雯子老师
2022 06/08 11:12
(6)李某全年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10000*12+50000*(1-20%)+25000(1-20%)*70%=174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174000*20%-16920=17880元。 前期已预扣预缴个税=10000+2800=12800元 应补个税=17880-12800=5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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