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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画黄金部分付款地,可以对持票人抗辩。付款地属于相对记载事项,那下边这道题B答案是对的,为什么又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情形?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2 06/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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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他是这个样子的,就你这个题目里面,这个相对记载事项就不是必须要记载的,那么你用这个去进行对持卡持票人拒绝付款进行抗辩,那么这个是不属于的。
2022 06/0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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