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的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扣款,所以工资表中应发和实发数是一样的,但在社保稽核时,稽核人员要求在工资表中把社保体现出来,如果把实发金额加上个人社保部分,应发金额超过了之前交社保时的社保基数,会不会要求补缴2016年全年的社保?可不可以在工资表中体现个人社保部分,就不用应发-社保=实发公式,应发和实发还是一样的金额,这样拿去稽核会不会又要求重新做,

84785022| 提问时间:2017 05/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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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应发金额超过了之前交社保时的社保基数没有问题呀,不管应发是多少,都可以按最社保最低数缴
2017 05/18 10:57
84785022
2017 05/18 11:20
@田老师:不是如果低于社保基数,就按社保基数来缴,如果高于社保基数,就按实际来缴吗?
田老师
2017 05/18 11:24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不是按个人工资数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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