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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职员赵某,2019 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20 000 元,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合计为 4 500 元,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 4 500元,已知:赵某前七个月已预交税款 1 680 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6 000 元至144 000 元的,适用的预扣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 520。计算赵某 2019 年 8 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6/1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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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赵某 2019 年 8 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8-4500*8-4500*8-5000*8)*10%-2520-1680=600
2022 06/1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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