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 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2万元,全部将其提供给 B 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及增值税共2.26万元,取得了 B 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 B 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无同类商品售价)。 A 厂将收回的高档化妆品的2/3用于连续加工生产高档化妆品。本月出售自产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70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1)计算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计算 B 厂生产的应税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3)计算 B 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 A 厂准予扣除的高档化妆品的已纳税款。 (5)计算 A 厂的应纳消费税。

84784951| 提问时间:2022 06/15 14: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计算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 2.26/(1+13%)=2
2022 06/15 14:28
暖暖老师
2022 06/15 14:29
2)计算 B 厂生产的应税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32+2)/(1-0.15)=40
暖暖老师
2022 06/15 14:29
3)计算 B 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0*15%=6
暖暖老师
2022 06/15 14:29
4)计算 A 厂准予扣除的高档化妆品的已纳税款 6*2/3=4
暖暖老师
2022 06/15 14:30
5)计算 A 厂的应纳消费税。 70*15%-4=6.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