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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时会计确认的收入要早于税法确认的收入,比如时间段履约的单项履约义务客户收入确认,会计就是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是税法则是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时间开票,确认收入,那么这样会导致会计利润表营业收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提前向税务联系,备案吗?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2 06/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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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的。一般都是要向税务局说明。不然容易重复征税
2022 0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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