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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与B公司合作经营一个项目,以A公司的名义经营并纳税申报。协议约定,B公司每年从A公司的税后利润中分取30%。请问,B公司并不是A公司的股东,它是否有权从A的税后利润中分成?如果这种合作模式成立,那在分配给B公司前是否要扣除什么税款?

84784957| 提问时间:2022 06/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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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不能直接分成。一般这种代扣代缴所得税
2022 06/16 10:05
84784957
2022 06/16 17:26
1.B是公司不是个人,为什么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呢? 2.B公司是否有权这样分成?
宋生老师
2022 06/16 17:33
你好!是企业所得税。不是个人所得税啊。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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