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刚接手一个月,发现被坑了,一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的开票地址号码那一栏号码是座机,自家的开票软件上的信息栏号码是手机号,那开了一个月的发票要作废吗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2 06/16 23:3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秦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手机号或是固定电话号码没有那么重要,专票主要是识别公司名称跟税号,如果对方财务不计较,你是无需作废的。
2022 06/17 00:0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