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企业和B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A捐赠一批价值100万(不含税)的货物给B企业,B企业的捐赠所得金额是多少?(假定货物税率是13,无消费税) 1.假定B企业接受捐赠时取得专票,B企业的捐赠所得金额是多少? 2.假定B企业接受捐赠时无法取得专票,B企业的捐赠所得金额是多少?

84784950| 提问时间:2022 06/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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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1.B企业的捐赠所得金额是=100*1.13=113 2..B企业的捐赠所得金额是=100*1.13=113
2022 06/19 10:39
84784950
2022 06/19 10:54
依照B企业视同购进的思路,在第一种情况下,B企业的捐赠所得实际是113万,因为B企业取得专票,货物价值为100万,而进项税是13万,可以抵扣。进项税抵扣的原理是抵扣之前交过的增值税,对B企业而言,没有交过税,却可以抵扣13万的税,因此所得要加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要是B企业直接购进并取得专票,B企业取得专票,因此可以抵扣13万,但这13万是B企业购进时自己已缴纳过。
84784950
2022 06/19 10:55
所以是不是可以这样说,B企业取得专票时,接受捐赠和直接购进的区别在于虽然都可以抵扣增值税13万,但接受捐赠抵扣增值税的不是自己负担,从而作为捐赠所得的一部分,而直接购进时抵扣的增值税却是B企业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对吗
家权老师
2022 06/19 11:01
是的,就是你那样理解的。不管是否取得专票,收到的捐赠收入价值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只是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84784950
2022 06/19 11:01
简言之,就是接受捐赠的企业取得专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别人负担过的,但抵扣的权利却属于B企业。
家权老师
2022 06/19 11:09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呀
84784950
2022 06/19 11:12
也就是在上面1和2两种情况下,虽然捐赠所得都是113万,但在第一种情形下113万是由受赠商品本身的价值100万和别人负担但是由B企业抵扣的13万进项构成,多了抵扣的步骤;在第二种情形下因为无法取得专票,113万由无法抵扣的进项和了100万商品构成。
84784950
2022 06/19 11:13
您是不是觉得我问得问题挺简单的?
家权老师
2022 06/19 11:13
嗯嗯,就是那样处理的
84784950
2022 06/19 11:17
好的,明白了
家权老师
2022 06/19 11:21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方便的话,麻烦给个5星好评哦。礼貌用语请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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