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2021年2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按价日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1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为了 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给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5,1/25,n/45",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货款。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货款的金额: (2)编制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和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2 06/2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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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甲公司2021年3月1日收回货款的金额=10000*0.8+10000*0.8*0.13-10000*0.8*0.02=8880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9040,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40 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 8880,财务费用,160,贷:应收账款  9040
2022 06/2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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